打印页面
< 返回
目录 > 有关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层面
-
幼稚园教育
-
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评估
-
基本能力评估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生涯规划教育及升学就业辅导
-
生涯规划教育
-
商校合作计划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安全事宜
-
学生安全
-
校巴服务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非华语学童
-
非华语学童教育服务
-
最新资讯
-
概览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计划及设施
-
计划
-
设施
< 返回
目录 > 教师相关 >
资格、培训与发展
-
资格
-
培训
-
发展
< 返回
目录 > 学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报告
-
审计署署长第三十九号报告书小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公共及行政相关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工程招标公告
主要內容

课程概览

课程结构及修读模式
学时:共600学时
修读组合:3科必修科目 + 2科补充科目 + 3个选修科目 (共600学时)

3科必修科目 + 5科补充科目 (共600学时)
必修科目:中国语文(120学时)
英国语文(120学时)
数学(60学时)
补充科目*:生涯规划(60学时)
数码公民(60学时)
人际传意与个人发展(60学时)
科技创新技能(60学时)
延伸数学(60学时)
选修科目:选修科目以群组形式提供,每个群组包括三个各60学时的选修科目。(共180学时的三科选修科目,各科60学时)
选修科目由院校各自发展,内容以实用为主,涵盖不同范畴,以迎合学员不同的兴趣和性向。
修读模式:全日制或兼读制
修读年期:全日制:一年
兼读制:一般可于两年内完成
毕业要求及颁发应用教育文凭的安排:所有全日制及兼读制的学员均须在全部八个科目分别取得整体评核及格,并在每个科目的出席率达最少80%,及须于修读期间参加至少10小时的全方位学习活动,方符合毕业要求,可获发应用教育文凭

全日制:学员须于同一院校完成所有科目,方会获发文凭。
兼读制:学员可报读不同院校所提供的科目,并于修毕每一科目后获发成绩单及修业证明。在首次报读选修科目时,学员必须选择其中一间院校提供的其中一个选修科目群组,而不能自行组合不同选修群组中的选修科目来修读。学员完成整个课程后,可获修读时数最多的院校颁授文凭。
重修安排:学员如于个别科目未能取得及格的成绩,可以兼读制形式重修该科目,以达致毕业要求。惟不论全日制或兼读制学员必须于首次入读课程起计四年内完成所有科目,否则不会获发文凭。

授课语言

除英国语文科外,所有应用教育文凭课程均以粤语为授课语言及主要以中文编写教材。部份选修科目会使用以英文编写的教材及以英文作评核。

选修科目

2024/25学年应用教育文凭选修科目

《能力标准说明》为本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群组

部份应用教育文凭课程的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群组是按照《能力标准说明》为基础而设计,并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评审为《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成功修毕这些《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应用教育文凭学员,可获颁发相关的《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独立资历证书。有关这些《能力标准说明》为本课程的课程资料已上载资历名册。《能力标准说明》为资历架构下成立的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所制订的。详情见资历架构网页https://www.hkqf.gov.hk/sc/scs/index.html

回主页